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8 屆 · No.74
A 銀行之總行位於臺北市,其催收案之借款人住桃園市,不動產抵押物提供人(兼連帶保證人)住新竹市,不動產座落於臺中市,請問銀行應向下列何法院聲請裁定拍賣?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臺中地方法院
非訟事件法第 72 條規定,抵押權人聲請拍賣擔保物事件,由拍賣物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本案抵押的不動產座落於臺中市,所以銀行應向 (D) 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取得裁定後由同一法院查封拍賣也最為便利。這條規定以擔保物所在地決定管轄,與當事人住所無關:(A) 臺北是銀行總行所在地;(B) 桃園是借款人住所地;(C) 新竹是擔保物提供人兼連帶保證人的住所地,都不是不動產所在地,不能作為聲請拍賣抵押物的管轄法院。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