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第 18 期 · No.44
依金管會訂定之期初保證金之最低標準,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每筆交易之期初保證金不得低於契約總名目本金之多少比率?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2%
複雜性高風險商品隱含賣出選擇權特性、比價期數又多,客戶潛在虧損可能遠大於名目本金的表面規模,主管機關因此要求徵提足額期初保證金當緩衝墊。依金管會 106 年金管銀外字第 10600064740 號令,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不論避險或非避險交易,每筆交易的期初保證金不得低於契約總名目本金(應加計槓桿倍數與比價期數)的百分之二,故 (B) 正確。(A) 1% 低於法定下限。(C) 5% 確實是同一號令明定的比率,但那是針對「期限超過一年之隱含賣出選擇權匯率類商品」,不是複雜性高風險商品的門檻。(D) 10% 並非規定比率。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