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第 19 期 · No.3

銀行辦理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如為信用風險承擔者,且合約信用實體為銀行之利害關係人,其交易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並應經本國銀行應經董事會多少以上的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決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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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三分之二

銀行擔任信用風險承擔者時,等同於對信用實體做了一筆間接授信;若該信用實體又是銀行的利害關係人,就有輸送利益的疑慮,因此除了交易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外,還必須經過加重的董事會決議門檻,也就是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並經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故 (A) 正確。這個「三分之二出席、四分之三同意」的組合,與銀行法對利害關係人授信的規定一脈相承,考試常把出席與同意兩個比率對調來設陷阱,務必記牢前者是出席門檻、後者是決議門檻。(B)(C)(D) 的比率都不符合此一加重決議的要求。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與實務》第 1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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