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第 20 期 · No.2
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宣讀或以電子設備說明客戶須知之重要內容,其內容應載事項有結構商品之名稱及警語及連結標的類別或資產外,包括下列何者? A.未來的績效 B.市場的走勢及經濟的看法 C.投資風險之說明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僅 C
宣讀客戶須知的目的,是把「這筆交易可能讓你賠掉什麼」講清楚,而不是行銷。應載明的內容除結構型商品名稱、警語、連結標的類別或資產外,就是投資風險之說明,故只有 C 屬之,選 (C)。A 未來的績效屬於預測,沒有人能保證,講了反而構成誤導與不當勸誘。B 市場走勢及經濟看法是主觀研判,同樣不得夾進法定告知程序,否則客戶容易把銀行的看法當成承諾。這道程序並要求留存錄音或錄影紀錄,正是為了事後查核銀行有沒有在該講風險的時候改講願景。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