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規劃I第 7 期 · No.54

甲君與受託人簽訂遺囑信託契約,針對遺囑與遺囑信託當事人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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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可以指定複數遺囑執行人

民法允許以遺囑指定數位遺囑執行人,執行職務時以過半數決之,實務上常見同時指定親屬與專業人士互相制衡,故 (A) 正確。(B) 錯,遺囑執行人負責清點遺產、辦理繼承登記與交付信託財產,受託人則於財產交付後接手管理運用,由同一人擔任雖無不可,卻非必須。(C) 錯,遺囑保管人只是保管遺囑正本並於繼承開始後提示,與受託人身分無必然關係。(D) 錯,信託關係以受託人承諾為前提,遺囑指定的受託人得拒絕接受信託,此時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另行選任。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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