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5 期 · No.44

被繼承人甲於生前立下遺囑。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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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甲遺囑中之受遺贈人於遺囑生效前死亡者,其遺贈不生效力

受遺贈人必須在遺囑生效時仍生存才能取得遺贈的權利,若他先於遺囑人死亡,受領主體已不存在,該項遺贈自始不生效力,該部分財產回歸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故 (C) 正確。(A) 錯誤,遺囑作成時符合法定方式者僅是有效成立,要到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效力,成立與生效不可混為一談。(B) 錯誤,遺囑人固然得以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惟其禁止的效力以十年為限,並非五年,以免遺產長期無法處分。(D) 錯誤,受遺贈人得拋棄遺贈,但拋棄的效力溯及遺囑人死亡時發生,而非自表示拋棄的時點起算,如此遺產歸屬才能自始確定。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5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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