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規劃II第 7 期 · No.25

有關國內辦理「保險金信託」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可由信託契約受託人擔任保險契約之要保人

國內保險金信託的標準架構是:客戶本人擔任要保人與保險受益人,再以保險金請求權或所領得的保險金為信託財產,與信託業簽訂信託契約,受託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後才管理運用該筆保險金。(A)受託人若同時擔任要保人,將取得解約、變更受益人、保單借款等處分權限,與其對受益人的忠實義務嚴重衝突,實務上並不採行,故為錯誤敘述。(B)約定由信託財產代要保人交付保費,是為避免保單因欠繳而停效,屬常見設計。(C)(D)分別是高齡者安養信託搭配生存、滿期或失能給付,以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搭配身故理賠金,都是既有模式。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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