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7 期 · No.41
王大哥年初因女兒結婚,轉帳新臺幣 100 萬元給女兒當嫁妝,年中又轉帳新臺幣 200 萬元補貼女兒新房裝修費,年底時為犒賞辛苦多年的太太,轉帳新臺幣 200 萬元給她買新車,請問王大哥今年共需繳多少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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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0 元
贈與稅先算贈與總額再減免稅額。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一百萬元嫁妝恰在額度內;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亦明文不計入,買車的二百萬元同樣免計。真正應計入的只有裝修費二百萬元。算式:贈與總額 200 萬 − 免稅額 244 萬 為負數,課稅贈與淨額 0,應納稅額 0 元,故選 (A)。(B) 的 5.6 萬誤把嫁妝計入,即 (100+200−244)×10%;(C) 的 25.6 萬是三筆全計,(500−244)×10%;(D) 的 30 萬則以 300 萬乘 10% 概算。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