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規劃II第 8 期 · No.18

有關公益信託的免稅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受託人可為信託業者,也可以是自然人

公益信託要享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所得稅法第4條之3等租稅優惠,必須同時符合三要件:受託人為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除為設立目的舉辦事業而必須支付的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信託行為明定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信託財產移轉於各級政府、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自然人不是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就無法享有優惠,故 (A) 錯誤。(B)(C) 正是第二、第三要件。(D) 正確,不符要件的公益信託仍可設立,只是不享課稅優惠。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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