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8 期 · No.22
甲以新臺幣 3,000 萬元為信託財產,成立自益信託,交由 A 銀行管理及處分。若甲以代筆遺囑方式,於遺囑中明定於甲死亡時,該信託受益權贈與給其恩師乙,有關該贈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該贈與為遺贈,屬於單獨行為
以遺囑將財產無償給與他人,稱為遺贈,只要遺囑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屬單獨行為,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故 (C) 正確。(B) 死因贈與是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條件的贈與,性質上是契約,須雙方意思表示合致,與在遺囑中單方指定不同。(A) 遺贈的財產屬於遺產範圍,應課遺產稅,不是贈與稅。(D) 依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只能在不違反特留分規定的範圍內以遺囑處分遺產,遺贈侵害特留分時,繼承人仍得行使扣減權。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