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第 8 期 · No.22

甲以新臺幣 3,000 萬元為信託財產,成立自益信託,交由 A 銀行管理及處分。若甲以代筆遺囑方式,於遺囑中明定於甲死亡時,該信託受益權贈與給其恩師乙,有關該贈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該贈與為遺贈,屬於單獨行為

以遺囑將財產無償給與他人,稱為遺贈,只要遺囑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屬單獨行為,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故 (C) 正確。(B) 死因贈與是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條件的贈與,性質上是契約,須雙方意思表示合致,與在遺囑中單方指定不同。(A) 遺贈的財產屬於遺產範圍,應課遺產稅,不是贈與稅。(D) 依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只能在不違反特留分規定的範圍內以遺囑處分遺產,遺贈侵害特留分時,繼承人仍得行使扣減權。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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