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規劃II第 8 期 · No.50

趙先生擁有土地、出租房屋及上市股票,準備成立家族信託:股票股利給配偶、房屋租金給自己、土地則於 20 年後移轉給兒子。若要完整評估此信託的稅務效果,下列何種分析方式最適當?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應分別辨認各項財產之本金與孳息受益人,並依不同時點分析所得稅、贈與稅及不動產相關稅負

信託的稅負會依「財產種類」與「利益歸屬」而不同。趙先生的安排中,股利給配偶屬孳息他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之1視為贈與,但配偶相互贈與依第20條不計入贈與總額;租金由自己享有屬自益,所得仍歸課本人;土地本金二十年後移轉給兒子屬本金他益,成立時就要課贈與稅,屆期移轉時另涉土地增值稅。各項財產的課稅時點與稅目都不同,必須分別辨認本金與孳息受益人逐項分析,故 (D) 正確。(A) 只算贈與稅、(B) 只看土地增值稅都不完整;(C) 同一信託內的不同財產並不適用相同的課稅方式。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我國家族信託規劃II」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