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與管理、仲裁、罰則、附則115 年第 1 次 · No.44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有關收受或交付不正利益之處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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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向期貨結算機構之受雇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交付不正利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題須區辨受賄罪與行賄罪的處罰範圍:行賄僅處罰「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不正利益,若係對單純職務上(未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利益,並不成立該罪,(C)為錯誤敘述而入選。(A)期貨結算機構之受雇人對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B)對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者加重為七年以下、(D)向其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均正確;受賄之刑度重於行賄,亦符合體系。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5 年第 1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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