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狀介紹第 45 屆 · No.21
依 UCP600 規定,所謂保兌信用狀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由開狀銀行在國內之聯行保兌
保兌(CONFIRMATION)的本質,是由開狀銀行以外的另一家銀行,就相符提示對受益人另行加負確定的付款或讓購責任,藉此分散開狀行國家風險與銀行信用風險,提升受益人的收款保障。若由開狀銀行在國內的聯行(同一集團或同國分支)保兌,該聯行與開狀行的信用、國家風險高度連動,無從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故(A)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相對地,(B)由受益人所在國的通匯行、(C)由通知銀行、(D)由第三地銀行保兌,均能將付款責任移轉至與開狀行風險相對獨立的銀行,符合保兌的功能。作答關鍵在於掌握保兌以「風險分散」為核心,凡與開狀行風險同源者即失其意義。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