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狀介紹第 47 屆 · No.47
有關可轉讓信用狀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如信用狀業經轉讓予一個以上之第二受益人,其中任何一個第二受益人拒絕接受修改書之內容時,則視同其他第二受益人對該修改書均拒絕接受
依UCP600第38條,信用狀業經轉讓予一個以上第二受益人時,其中一人拒絕修改書並不影響其他第二受益人之接受,接受者之受讓信用狀依該修改而修改,拒絕者則維持原條款不變,故(B)稱視同其他第二受益人均拒絕接受係屬錯誤。(A)同條明定開狀銀行得為轉讓銀行;(C)轉讓費用由第一受益人負擔,未支付前轉讓銀行縱同意轉讓仍無義務辦理;(D)受讓信用狀中第一受益人之名稱得取代申請人之名稱,三者均正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