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4 年第 3 次 · No.13

違反內線交易規定,損害賠償額度之計算標準,就消息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多少小時內,其買入或賣出該股票之價格與消息公開後十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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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18

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違反內線交易之損害賠償額,係以消息未公開前或公開後(C)十八小時內,內部人買入或賣出該股票之價格,與消息公開後十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之差額計算,作為賠償責任之衡量基準,使賠償額能客觀反映內部人利用消息所取得之不當價差。(A)十二、(B)二十四、(D)十三小時均非法條所定之時點。此題關鍵在同時牢記「十八小時」與「十個營業日」兩個數字,避免與其他期間規定相互混淆而誤答。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4 年第 3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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