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4 年第 3 次 · No.43
證交法明定下列哪類公司應於其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上市及上櫃公司
依證券交易法之明文,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及在櫃買中心上櫃之公司,均應於公司章程中訂明,以當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之用,藉以落實盈餘分享、照顧基層員工,故(C)上市及上櫃公司正確。(A)僅上市、(B)僅上櫃都漏列了另一類應納入的公司;(D)謂法規未規定亦屬錯誤,因為法律確有此強制記載於章程之要求。此題須記住上市與上櫃兩類均受規範,不可只選其一。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