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5 年第 1 次 · No.6

甲持續買入乙公開發行公司股份,至六月十日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則甲自取得大股東身分當日起多久內不得轉讓所持有乙公司之股票?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六個月

證交法規定,持股超過已發行股份總額 10% 之大股東(內部人),自取得該身分之日起 6 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股,以防短期炒作,故 (C) 對。(A) 十二個月、(B) 九個月、(D) 三年均非該條所定的六個月鎖定期。

內容更新:2026-07-10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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