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5 年第 1 次 · No.6
甲持續買入乙公開發行公司股份,至六月十日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則甲自取得大股東身分當日起多久內不得轉讓所持有乙公司之股票?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六個月
依證交法第22條之2及主管機關就內部人持股轉讓所定之持有期間規定,持股超過已發行股份總額10%而取得大股東(內部人)身分者,自取得該身分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股,以防杜利用資訊優勢短線進出;內部人身分一旦成立,其持股與轉讓即全面受申報及期間之限制,故(C)正確。(A)十二個月、(B)九個月、(D)三年均非該持有期間。此六個月的鎖定期,可與證交法第157條短線交易歸入權的六個月期間對照記憶。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