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5 年第 1 次 · No.20
公開發行公司下列何者於股票轉讓前無須向主管機關進行事前申報作業?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一般職員
(D)對。依證交法第22條之2,股票轉讓前應向主管機關事前申報之義務人,限於已依本法發行股票公司之內部人,即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並依同條規定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一般職員既非內部人亦非其關係人,轉讓前無須事前申報。(A)董監及經理人、(B)經理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C)持股逾一成之大股東,均屬應申報之對象。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