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課稅規定第 10 期 · No.19

交付土地為信託時,信託財產之時價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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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信託財產課稅時的價值認定,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第 3 項,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故交付土地為信託時,信託財產之時價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選 (C)。(A) 申報地價是地價稅的課稅基礎,由所有權人於公告地價期間申報,與贈與、遺產稅的時價基準不同。(B) 評定現值適用對象是房屋而非土地。(D) 公告土地市值並非現行地價體系的名詞,官方地價僅有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兩種,屬純粹干擾選項。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1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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