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相關課稅規定第 10 期 · No.46

某甲以其一處房地成立他益信託,且無保留變更受益人的權利,受益人為乙,就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時,房屋總戶數及地價總額的計算基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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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房屋總戶數以受益人全國總歸戶計算;地價總額以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合併計算

他益信託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權利時,受益人已確定享有信託利益,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納稅義務由受託人負擔,但稅率級距的歸戶基準改以受益人為準。房屋稅在囤房稅制改採全國總歸戶後,是把信託房屋與受益人本人所有的房屋合併計算全國總戶數;地價稅則依土地稅法第 3 條之 1,將信託土地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適用累進稅率,故 (C) 正確。(A) 誤把地價稅也拉成全國歸戶,(B) 誤把房屋稅限縮在單一縣市,(D) 則將兩者範圍完全對調。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1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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