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8 期 · No.19

目前國內辦理信託業務之業者,皆採用金融機構兼營信託業務之方式,尚未有申請設立專營信託公司之案例,有關設立專營信託公司之門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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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亦可以以技術出資

信託業法第 10 條、第 11 條及主管機關訂定的設立標準,要求專營信託公司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應為公開發行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二十億元,且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以現金為限,不得以技術、勞務或其他財產作價抵充,以確保資本充實與清償能力,故 (D) 敘述錯誤。(A) 股份有限公司之組織限制正確。(B) 公開發行有助資訊透明與外部監督,為法定要求。(C) 二十億元的實收資本額門檻,遠高於一般公司,也是目前國內僅見金融機構兼營、無人另設專營信託公司的主因之一。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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