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8 期 · No.20

有關我國公益信託設置及運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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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如無正當理由連續二年不為活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信託法第 77 條規定,公益信託違反設立許可條件、監督命令或為其他有害公益之行為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同條並明定公益信託之受託人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為活動者,亦得撤銷許可,期間為三年而非二年,故 (D) 敘述錯誤。(A) 依第 75 條公益信託應置信託監察人,且公益信託的受益對象為不特定多數人,性質上必為他益信託。(B) 信託得以契約、遺囑成立,法人並得依第 71 條以公告方式宣言設立公益信託。(C) 依第 70 條,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其受託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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