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8 期 · No.20
有關我國公益信託設置及運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如無正當理由連續二年不為活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信託法第 77 條規定,公益信託違反設立許可條件、監督命令或為其他有害公益之行為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同條並明定公益信託之受託人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為活動者,亦得撤銷許可,期間為三年而非二年,故 (D) 敘述錯誤。(A) 依第 75 條公益信託應置信託監察人,且公益信託的受益對象為不特定多數人,性質上必為他益信託。(B) 信託得以契約、遺囑成立,法人並得依第 71 條以公告方式宣言設立公益信託。(C) 依第 70 條,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其受託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