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9 期 · No.18

有關信託財產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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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受託人因信託財產滅失所取得的財產權不屬於信託財產

信託法第 9 條第 2 項明定,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此即信託財產的物上代位性:信託財產變形為保險金、賠償金或處分價金後,身分不變、仍受獨立性與強制執行禁止的保護。故 (B) 稱滅失所取得的財產權不屬信託財產,顯與法條相反,為錯誤敘述。(A) 正確,處分所得同樣依物上代位歸入信託財產。(D) 正確,同條第 1 項規定受託人因信託行為取得之財產權為信託財產。(C) 正確,信託法第 17 條第 2 項允許受益人拋棄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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