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9 期 · No.47
有關有價證券信託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可辦理本金他益、孳息自益之信託 B.政府債券可交付信託 C.信託公示登記為信託生效要件 D.股票借券信託之委託人不得為該信託股票之公司內部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僅 ABD
有價證券信託可依本金與孳息拆分受益權,A 的本金他益、孳息自益是常見的節稅與傳承設計,敘述正確;政府債券屬有價證券,當然可以交付信託,B 正確;股票借券信託的委託人若為該公司內部人,將與內線交易及股權變動申報規範衝突,故明文排除,D 正確。C 則錯在效力定性:依信託法第 4 條,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或有價證券為信託者,未辦理信託公示登記或載明信託意旨,僅是不得對抗第三人,屬「對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故正確組合為僅 ABD,選 (B);(A)、(C)、(D) 都因含錯誤的 C 或漏列正確項而不成立。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