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規範第 10 期 · No.16

依民法第 1146 條規定,有關「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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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自知悉繼承權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 對。民法第 1146 條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該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前者是主觀起算的短期時效,後者是客觀起算的長期除斥上限,兩者只要任一屆至,權利即告消滅。(A) 誤把主觀時效寫成一年,法條為二年。(C) 混淆起算點,自繼承開始起算的期間是十年而非一年。(D) 同樣錯置,自繼承開始起算為十年,不是二年。實務上高齡者遺產遭他人以偽造文書辦理繼承登記時,即須留意這兩道時效門檻,逾期將無從主張。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1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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