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規範第 10 期 · No.45
甲與乙為夫妻,約定共同財產制,兩人育有兩名子女。甲過世時,兩人的共同財產有 6,000 萬元。乙可以獲得多少財產?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4,000 萬元
共同財產制下,民法第 1039 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之半數歸屬於生存配偶,另半數才列入死亡一方的遺產。算式為:6,000 萬 × 1/2 = 3,000 萬先歸乙所有;剩下的 3,000 萬為甲的遺產,由配偶乙與兩名子女依民法第 1144 條第 1 款平均繼承,各得 3,000 萬 ÷ 3 = 1,000 萬。乙合計 4,000 萬,故 (D) 正確。(A) 1,000 萬漏掉先歸屬的半數。(B)(C) 則是誤把遺產按四分之一計算,或只計半數歸屬而未加計繼承所得。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