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規範第 8 期 · No.14

下列何者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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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婚後因工作取得之薪資

(C) 正確。民法第 1030 條之 1 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明文排除在分配範圍之外。婚後因工作取得的薪資是典型的婚後有償取得財產,屬於分配標的。(A) 因繼承取得雖屬婚後取得,但為無償取得,依但書排除。(B) 車禍慰撫金具人格權損害填補性質,條文明定不列入。(D) 婚前購入之房屋屬婚前財產,本就不在婚後財產範圍內,僅其婚後孳息另有規定。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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