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規範第 9 期 · No.43

甲有三子 A、B、C,妻已歿,甲於生前積欠債權人乙新臺幣(下同)900 萬,而甲死亡時留有遺產新臺幣 300 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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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A、B、C 三人就甲所欠之 900 萬,對乙負連帶責任

民法第 1148 條第 2 項採法定限定繼承,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第 1153 條第 1 項則規定各繼承人就此對債權人負連帶責任。甲遺產僅 300 萬、負債 900 萬,三人的責任總額上限即 300 萬。(B) 稱三人就 900 萬全額負連帶責任,等於回到無限責任,牴觸限定繼承,故為錯誤敘述。(A)、(C)、(D) 描述連帶責任的效果:乙得在 300 萬範圍內向任一繼承人請求全額,受請求者清償後再依應繼分向其他人求償,故對 A、B、C 各得請求 300 萬均屬正確。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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