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14 年第 3 次 · No.6
下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內部人,何者需負忠實義務之責任?甲.基金經理人;乙.公司業務部協理;丙.經手申購業務之人員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甲、乙、丙皆是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條規定,投信事業及其負責人、業務人員與其他受僱人,應依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命令及契約之規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至於「不得圖謀自己或第三人利益」的具體禁止行為,則規定在依該法授權訂定的管理規則中。該義務範圍以「是否為事業處理業務之人」為斷,不以職稱或有無直接管理基金為限:基金經理人(甲)、業務部協理(乙)、經手申購業務之人員(丙)均屬負責人、業務人員或受僱人,皆負忠實義務,故選(D);(A)(B)(C)均漏列其中一類人員。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