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第 60 期 · No.47
金融資產證券化符合資格之受益人,提出召集受益人會議之請求後,原則上有召集權之人至遲應於幾日內召集受益人會議?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15 日
在金融資產證券化架構下,符合資格的受益人得提出召集受益人會議的請求,受請求後原則上有召集權之人至遲應於十五日內召集受益人會議,以保障受益人透過會議行使權利、表達意見,故(C)十五日正確。(A)五日、(B)十日過短,(D)二十日則長於規定期限,均非法定天數。此期限的設計,在於兼顧受益人請求權的即時實現與召集作業所需的合理準備時間。作答時應將本題的「受請求後召集會議」期限,與證券化其他作業的時限區辨清楚,記住此處為十五日,即可正確選出(C),避免與其他天數混淆。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