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23 屆 · No.36
債權人就其他債權人進行中之強制執行拍賣案件,聲明參與分配時,應至遲於何時前具狀聲明之?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拍賣日一日前
參與分配是搭上別的債權人已經發動的執行程序,但不能無限期地搭。強制執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他債權人參與分配者,應於標的物拍賣、變賣終結或依法交債權人承受之日一日前,其不經拍賣或變賣者,應於當次分配表作成之日一日前,以書狀聲明之;本題為拍賣案件,適用前段時限,故 (B) 正確。留一日緩衝是因為拍定後法院須立即據以編製分配表。(A) 未預留一日,與規定不符。(C)(D) 的「分配表作成」是不經拍賣或變賣案件才適用的時限,在本題已屬逾期,僅得就受償餘額分配。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