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46 屆 · No.24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金融消費者不接受金融服務業處理結果,得於收受處理結果之日起幾日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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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六十日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設計的是「先申訴、後評議」兩階段:消費者要先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業者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妥適處理並回覆;消費者不接受處理結果,或業者逾期不處理,才可以在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故選 (C)。這兩個數字最容易互相混淆,(B) 三十日其實是業者的申訴處理期間,拿來當申請評議的期間就錯了;(A) 二十日與 (D) 九十日都不是本法所定的期間。實務上超過六十日才提出,爭議處理機構得不受理,銀行受理客訴時應把時效向客戶交代清楚。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46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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