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46 屆 · No.26

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為之者,如其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者,且符合下列何種條件,即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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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經相對人同意

電子簽章法要讓電子文件取得與書面同等的地位,設了兩道要件:一是功能要件,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二是意思要件,經相對人同意。兩者齊備,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為之者,即得以電子文件為之,故選 (A)。同意不必拘泥形式,得以明示、契約約定或系統操作流程認定。(B) 法院公證與 (C) 民間公證人認證,是為特定文書強化證據力的程序,並非電子文件取代書面的通則要件。(D) 主管機關同意只在法規排除適用或另訂應用範圍時才有意義,若每份電子文件都要報准,電子化的效率就完全消失了。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46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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