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47 屆 · No.22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幾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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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三十日
定型化契約的審閱期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條文定的是上限三十日,主管機關再依契約類型公告個別的審閱期間下限,銀行實務上會在契約首頁記載審閱期並請客戶簽章存證。若未給予合理審閱期,消費者可主張該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對銀行相當不利。(A)七日、(B)十五日與(D)四十五日都不是本條所定的期間,七日常與郵購買賣的七日解約權混淆,四十五日則沒有任何法源依據。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