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48 屆 · No.13
依票據法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支票發票人經若干期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
票據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故(A)正確。支票是支付工具,見票即付、流通期間短,時效也最短。(B)三年是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的時效,原則上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則自發票日起算;(C)、(D)以提示日起算,是支票執票人免除作成拒絕證書時,對前手行使追索權的起算方式,期間為四個月,而不是對發票人的票據權利時效。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