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48 屆 · No.15

票據上之債權,雖依票據法因時效或手續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得請求償還之對象為下列何者?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發票人或承兌人

票據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票據上之債權,雖依本法因時效或手續之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此即利益償還請求權,故(C)正確。發票人或承兌人可能已因簽發或承兌票據取得對價,票據權利消滅後若完全免責,等於保有不當利益,法律因此讓執票人在其受益範圍內求償。(A)、(D)的背書人通常只是轉讓票據,並未保有對價利益;(B)、(D)的保證人是從屬債務人,均不在條文列舉的對象之內。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48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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