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基本法律第 48 屆 · No.23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應作成評議書,送達當事人,有關送達準用下列何項規定?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民事訴訟法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應以爭議處理機構名義作成評議書,送達當事人,前項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之規定,故(A)正確。評議成立後,金融消費者可申請將評議書送法院核可,經核可者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送達程序因此比照民事訴訟,以確保當事人確實收受、各項期間起算明確。(B)非訟事件法、(C)行政訴訟法、(D)行政執行法都不是條文指定準用的法律;評議處理的是私法上的金融消費爭議,而非行政爭訟。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48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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