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授信第 46 屆 · No.6

金融業因故意或過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對於故意、過失之認定是採下列何種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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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推定過失主義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非公務機關的損害賠償採推定過失主義:當事人只要證明自己的權益因個資遭不法蒐集、處理或利用而受損害,即推定業者有故意或過失,業者必須舉證證明自己並無故意或過失才能免責,舉證責任因此倒置到金融業一方。這樣設計是因為個資如何被處理都發生在業者內部,一般人根本無從舉證。(A) 抽象過失指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是注意義務程度的分類,不是舉證責任的分配方式。(B) 具體過失以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注意為標準,(D) 重大過失指顯然欠缺一般人注意,談的都是注意義務高低。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6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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