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授信第 46 屆 · No.15
為擔保債權,占有由債務人或第三人移交之動產,得就其賣得價金,受清償之權,屬於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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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動產質權
這是民法第八百八十四條動產質權的定義:因擔保債權而占有由債務人或第三人移交之動產,得就其賣得價金優先受清償。關鍵特徵有二,一是標的必須是動產,二是必須移轉占有給債權人,質權才有效成立並具備公示效果;銀行實務上的黃金、有價證券質押就是這樣操作。(A) 動產抵押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設定,標的物仍留在債務人手中繼續使用,以登記代替占有,正好與題意的移交相反;(C) 信託占有是由信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作為擔保,占有與處分由受託人為之,架構完全不同;(D) 不動產抵押標的是土地房屋,既不移轉占有,也不是動產。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