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5 期 · No.48
有關個人簽訂孳息他益的股票信託,委託人對被投資公司的盈餘分配具有控制權而被實質課稅,當受託人交付孳息給受益人時,該對誰課什麼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委託人的贈與稅
孳息他益的股票信託,原則上按信託成立時的孳息現值課委託人贈與稅;但委託人若身兼可以左右被投資公司盈餘分配決策的地位,稅捐機關會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受託人交付給受益人的股利,實質上是委託人先取得再無償移轉給受益人的財產,而不是信託孳息自然累積的結果。因此課稅對象仍是委託人、稅目仍是贈與稅,只是改按實際交付金額計算,故 (B) 正確。(A) 受益人取得的是受贈財產,不課其所得稅;(C) 錯在稅目;(D) 受託人只是名義持有人,信託財產不屬其自有財產,不會對其課所得稅。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