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6 期 · No.19
張董想將部分遺產捐贈公益信託,有關公益信託免稅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捐贈或加入被繼承人死亡時未成立之公益信託,該財產仍可不計入遺產總額
捐贈公益信託要能不計入遺產總額,前提是該公益信託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已經成立,再由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把財產捐贈或加入其中;死亡時尚未成立的公益信託不符合這項要件,(B)把已成立寫成未成立,為錯誤敘述。(A)、(C)、(D)則是法定的三項實質要件:受託人必須是信託業法所稱的信託業,以確保專業管理與監督;除為設立目的舉辦事業所必需的費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避免假公益之名行贈與之實;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信託財產須移轉予各級政府、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防止財產回流私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