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6 期 · No.41

有關囤房稅 2.0 修法重點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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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囤房稅 2.0 實施後,各縣市分開歸戶

囤房稅2.0最核心的改變就是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為全國歸戶,避免屋主把房子分散登記在不同縣市規避高稅率,(D)所稱各縣市分開歸戶與修法方向完全相反。(A)正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區間調高為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點八,並要求地方政府採全數累進方式訂定差別稅率。(B)正確,為避免誤傷自住者,全國僅有一戶且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者,適用調降後的優惠稅率。(C)正確,房屋供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一定水準者,可適用較低稅率,用以鼓勵誠實申報並釋出房屋。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6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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