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6 期 · No.41
有關囤房稅 2.0 修法重點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囤房稅 2.0 實施後,各縣市分開歸戶
囤房稅2.0最核心的改變就是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為全國歸戶,避免屋主把房子分散登記在不同縣市規避高稅率,(D)所稱各縣市分開歸戶與修法方向完全相反。(A)正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區間調高為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點八,並要求地方政府採全數累進方式訂定差別稅率。(B)正確,為避免誤傷自住者,全國僅有一戶且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者,適用調降後的優惠稅率。(C)正確,房屋供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一定水準者,可適用較低稅率,用以鼓勵誠實申報並釋出房屋。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