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7 期 · No.19

公益信託的信託財產產生孳息時,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誰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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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受益人

公益信託在所得稅上採遞延課稅:信託財產在存續期間產生的孳息,不在發生年度就對受益人課稅,而是等到實際分配時,由取得該筆信託利益的受益人併入分配年度的所得額申報納稅,(B) 正確。這樣設計是因為公益信託的受益對象往往不特定或尚未確定,發生年度無從歸戶,只能等分配時才知道所得歸屬何人。(A) 委託人交付信託後已不再享有信託利益。(C) 信託監察人只監督受託人並代受益人行使權利。(D) 受託人持有的是名義上財產權,僅負扣繳與申報義務。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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