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8 期 · No.20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誰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該歸屬權利人

土地稅法第5條之2第2項規定,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故選(D)。道理在於信託成立時委託人移轉土地給受託人,依第28條之3不課土地增值稅,漲價利益一路累積,直到交付給非委託人的歸屬權利人時才真正發生利益移轉,由實際取得土地與增值利益的人負擔最合理。(A)委託人並未取得這次移轉的利益;(B)受託人只在有償移轉、設定典權或轉為自有土地時才是納稅義務人;(C)信託監察人僅負監督職責。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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