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I(稅制)第 8 期 · No.28
明定信託期間約定至受益人死亡時止之他益信託,課徵贈與稅時,如何認定信託期間?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信託契約訂定時,內政部公布之最近一年全體國人平均餘命
他益信託課徵贈與稅時,須依信託期間把信託利益折算現值,但契約若約定信託存續至受益人死亡時止,期間在訂約時無從確定。財政部的處理方式是以客觀統計資料替代:以信託契約訂定時,內政部公布之最近一年全體國人平均餘命,推估受益人的剩餘年數作為信託期間,據以計算權利價值,故選(B)。(A)以一百歲為終點缺乏法令依據,也會高估期間;(C)國發會的人口推估是預測總人口結構,並非個人餘命資料;(D)稅基計算屬法定事項,不能由當事人依契約自由約定。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