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第 5 期 · No.58
【案例】張董事長七十五歲,為某上市公司董事長,持股市價約新臺幣 60 億元,掌控公司經營權。有配偶及二個兒子及一個女兒,均已成年,除女兒有美國雙重國籍外,其他家族成員均為台灣稅務居民。張董夫婦數年來透過股票贈與給二個兒子部分股權,女兒則贈予現金來購置不動產。他擔心百年後子孫爭產,或是出售股份,遂將經營權落入他手。因此,他希望建立家族憲章,成立家族辦公室、家族信託及閉鎖性(股)公司。請就本案例情形回答下列問題: 張董家族擬以股作價成立閉鎖性(股)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必須以下列何種方式成立?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發起設立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東人數上限與股份轉讓限制為特色,講求股東之間的信賴關係,公司法明定其設立不得對外公開招募股份,只能由發起人認足第一次應發行的全部股份,亦即採發起設立,故 (A) 正確。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作價出資屬於現物出資,更需要在發起設立階段由全體發起人議定其抵充金額,無法透過對外募集完成。(B) 錯誤,募集設立必須向社會大眾或特定人公開招募,與閉鎖性的本質衝突。(C) 錯誤,變更組織是既存公司改變組織型態的程序,不是自始設立新公司的方式。(D) 錯誤,閉鎖性公司不得公開發行股票。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