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第 6 期 · No.58
【案例】林董事長長年從事不動產產業,隨著近年來國內不動產市場持續上漲,目前名下已擁有 10 間國內不動產。林董事長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長子已婚,任職於知名上市電子公司,育有一子;女兒則嫁給醫師,夫妻為頂客族(未計畫生育)。近年來,因應政府打房政策相繼上路,包括房地合一稅制 2.0、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以及囤房稅等措施,林董事長開始積極思考不動產的資產傳承與保全問題。其中,他關注以下幾個重點:1.如何有效進行名下不動產的傳承規劃,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兼顧稅負效率與家族利益分配。2.資產移轉後的保全機制,避免未來因婚姻因素導致資產流失或產權爭議。3.針對女兒部分的規劃:由於女兒未育且為頂客族,林董事長擔憂未來不動產可能因繼承而進入女婿家族體系,故需審慎規劃其名下財產配置方式。4.是否以公司方式持有不動產,藉由法人架構達到稅務規劃、資產隔離與傳承便利的效果。請根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各小題皆互不關聯) 有關「囤房稅 2.0」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囤房稅是調高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
囤房稅二點零調整的是房屋稅,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區間往上拉,並改採全國歸戶累計戶數,地價稅的稅率結構並未隨之更動,(B)把地價稅一併寫進去因此錯誤。(A)正確,提高多屋族的持有成本、促使空置房屋釋出到租售市場,正是制度目的。(C)正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並辦竣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仍適用較低稅率,不受調高影響。(D)正確,改採全國歸戶後,分散在不同縣市持有的房屋會合併計算戶數,難再靠跨縣市配置規避。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