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第 7 期 · No.58

【案例】甲董事長,只有一個繼承人乙君(甲董事長之小孩)。為因應資產規劃,除了對於黃金有特別偏好之外,之前也購買多張保單,且考慮未來保單日新月異,因此也會留意新的保險資訊,進行保單檢視與搭配信託之服務,強化保障功能。此外,甲董事長也持有 A 公司及B 公司(皆為上市公司)之股票,也希望將 A 公司列為家族核心資產,希望後代不要處分該股票。為了能加深對家族傳承之認識,甲董事長找了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請益相關問題,希望運用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即 C 公司)與信託架構之結合,將 A 公司股票藉由適當之架構傳承給乙君。假定甲董事長所持有 A 公司依持股比例計算市值為 1 億元皆維持不變,現行證券交易稅為 0.3%。請回答下列問題: 甲董事長現在考慮獲利了結,想處分金條、黃金存摺與投資標的在國外之黃金基金其中一項,但又不想利得被計入綜合所得稅,針對甲董事長之擔憂,下列建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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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應處分黃金基金,因投資標的在國外之黃金基金利得屬海外所得,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

處分投資標的在國外的黃金基金,其利得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而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基本所得額另有一定額度可扣除,對只想避開綜所稅的甲董事長最符合需求,(D) 正確。(B)(C) 描述的稅制並不存在,金條與黃金存摺的買賣利得都屬財產交易所得,依實際交易損益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沒有按賣價百分之六分離課稅的規定。(A) 把三者一律認定為計入綜合所得稅也不對,國外基金的部分走的是基本所得額,與綜合所得稅的申報基礎、稅率結構並不相同。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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