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10 期 · No.20
有關信託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即信託受益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他益信託受益人得拋棄信託受益權
(D) 對。信託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受益人因信託成立而享有信託利益,第 2 項則明定受益人得拋棄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他益信託的受益人並未參與訂約,法律自不強迫其接受利益,故得拋棄。(A) 信託受益權本質為債權性質的請求權,其讓與應準用民法債權讓與的規定,而非典權此種不動產用益物權。(B) 受益權具財產價值,除信託契約另有限制或專屬一身外,原則上得為繼承標的。(C) 受監護宣告之人僅是行為能力受限,仍具權利能力,得享有信託受益權,實務上安養信託正是為此類客戶而設,只是行使權利須由監護人或信託監察人代為。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