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8 期 · No.20

依信託法規定,信託成立後多久期間內,委託人或其遺產受破產之宣告者,推定其行為有害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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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六個月

(B) 正確。信託法第 6 條第 3 項規定,信託成立後六個月內,委託人或其遺產受破產之宣告者,推定其行為有害及債權。該條第 1 項先賦予債權人對詐害信託行為的撤銷權,第 3 項再以六個月的期間設計舉證責任倒置:只要落在這段期間內,法律直接推定有害債權,改由受益人或受託人舉反證推翻,債權人不必逐一證明委託人的詐害意圖。(A) 三個月、(C) 九個月、(D) 一年均非條文所定期間。此類數字題常與信託法第 7 條公益信託、第 23 條時效等期間混淆,宜整理成期間對照表記憶。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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